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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西北限制部分产业发展 力促保护生物多样性
2008年11月12日

   
 
 

  为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云南省将限制、禁止部分产业的发展,有些产业甚至被淘汰彻底退出,以此来促进滇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云南省发改委制定完成的《滇西北地区限制发展、禁止发展和退出产业名录》中看到,该名录适用于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的丽江、迪庆、怒江、大理和保山5个州(市)18个县(市、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建、在建或新建的产业项目,以及外商投资产业项目。

  《名录》将涉及的产业分为限制类、禁止类和退出类三类。对属于限制类的农林业、石油天然气和化工、钢铁、有色金属、黄金、建材、医药、轻工、纺织等项目,禁止追加投资,现有项目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以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禁止类项目严禁投资,已有项目标有淘汰期限的,在规定期限内淘汰,未标有淘汰期限的项目立即淘汰;禁止类项目包括“落后生产工艺”、 “落后产品”和“自然保护区破坏型”三大类;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影响和破坏的活动和产业必须限期停止或退出。

  云南省发改委介绍,这些限制发展、禁止发展和立即退出的产业大多是因为生产规模有限、设备落后而导致污染严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还有一些以珍稀濒危动植物为原料直接破坏了滇西北的生物资源多样性。

  滇西北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密集的区域之一,到2010年,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将初步完善,保护区面积达到总区域面积的13%左右,森林覆盖面积达到60%左右。

环境保护部
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