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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森林论坛第七次会议于4月16—27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经过各国代表团历时两周的艰苦谈判,最终达成了《国际森林文书》。 《国际森林文书》的达成,使森林问题谈判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成为森林问题谈判的历史性转折点,是推动全球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里程碑,将对国家、区域和全球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国际森林文书》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国家和国际行动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要求成员国继续加强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政治承诺,制定和实施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支持林业发展的长期资金机制;加强林业行政管理、立法和执法,鼓励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加强相关研究、推广、宣传和教育;积极参与区域、全球合作,监测、评估并报告有关落实进展情况。 要求国际社会建立新的额外的资金安排机制,扭转用于林业官方发展援助下降的趋势,促进技术转让和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加强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打击非法采伐,规范正常林产品国际贸易;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资源恢复,增加森林碳吸收能力,应对气候变化。 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多年工作计划》。联合国森林论坛将在2015年举行的十一次会议上对《国际森林文书》的执行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谈判森林公约。 森林问题国际谈判始于1995年,经历了政府间森林工作组(1995—1996)、政府间森林论坛(1997—2000)和联合国森林论坛(2000-2005)三个阶段。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2000年第35号决议,联合国森林论坛应于第五次会议(2005年)就是否谈判森林公约做出决定。但由于森林问题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等各个方面,十分复杂,各国对森林问题态度不一,分歧较大,第五次会议未果。 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曲桂林司长率由外交部条法司、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计资司、政法司、中国林科院人员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本次会议。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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